律师提醒:二手房“鸳鸯合同”风险大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02 17:08张某和李某以76万元的价格成交一套80平方米的产权房,并签定房子生意合同。为少缴税费,两边再次签定一份房子生意合同,将生意价格议定为55万元,并处理房产过户手续,交纳相关税费。因张某尚欠15万元房款,李某屡次追讨未果,诉至法院。李某依据第1份合同的约好,恳求法院判令张某当即付出剩下房款15万元。而张某建议应依据第2份合同约好的价格,恳求驳回李某之诉请。 我国《合同法》明确规则:歹意勾结,危害国家、团体或许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张先生、李先生为躲避国家税收,歹意勾结签定成交价格为55万元的房子生意合同,危害国家利益,该合同系无效。而76万元成交价格的房子生意合同系两边实在意思表明,因而合法有用。两边应当按照此合同的约好来实行,并补缴相关税费。 跟着税费的添加,二手房买卖签定"鸳鸯合同"的状况越来越多。但"鸳鸯合同"费事多、危险大: 一、从卖方视点看,用于处理权属过户的合同,在法令形式上比两边暗里约好的合同更具有法令效能。因为或许存在将房子产权转让给买家后,买家以价低的合同作为买卖凭证,回绝按事前协商的高房价付出房款。实践中,法院因某些原因无法确定合同效能的状况下,采用在产权买卖部分过户挂号存案的贱价合同而判定卖方败诉的事例也时有呈现。 二、从买方讲,尽管少交了一些税费,但假如该房子再次进行买卖,因为挂号存案的购入价远远低于实践成交价,在核算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时,作为计税依据的增值额比实践增值额大许多,其实并没有省多少钱。 三、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则,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并处不缴或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罚款。别的,依据我国《刑法》规则,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就构成偷税罪。 总归,二手房买卖中采纳"鸳鸯合同"来避税的做法不可取,它不只违反诚信准则,并且给买卖两边带来了潜在的危险,很或许使两边"捡了芝麻,丢了西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