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确权中改变土地用途应该如何进行登记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03 09:37假如改动挂号的话,要按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7条规则,改动土地用处应依循以下程序:获得出让方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赞同土地用处改动,将直接引起土地出让最高年限的改动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改动。一同,土地用处的改动,必定发作土地使用权...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农村土地确权中改动土地用处应该怎么进行挂号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假如改动挂号的话,要按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7条规则,改动土地用处应依循以下程序:
1、获得出让方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赞同土地用处改动,将直接引起土地出让最高年限的改动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改动。一同,土地用处的改动,必定发作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规则的权利义务联系的改动。
因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7条和《乡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8条,都规则了土地用处的改动有必要获得出让人的赞同或赞同。土地用处是城市规划的重要内容之一,改动后的土地用处有必要契合城市规划的要求。因而,改动土地用处亦应获得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赞同。
2、签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改动协议或从头签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用处的改动是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内容的严重改动。
因而,土地用处的改动,在获得出让人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赞同之后,应由出让人和受让人签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改动协议或许从头签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并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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