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抵押在哪登记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5 14:36不动产典当是一种担保方法,根据我国法律规则,假如要在不动产上建立典当权的话,是需求两边当事人到典当权挂号部分处理相应的挂号手续的,需求交纳相关费用,那么,不动产典当在哪挂号呢?下面,听讼网小编具体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典当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分;土地去国土局。
(二)以城市房地产或许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典当的,为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规则的部分;房子去房管局
(三)以林木典当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分;
(四)以航空器、船只、车辆典当的,为运输工具的挂号部分;
(五)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典当的,为产业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分。企业以现有的或许将有的出产设备、原材料、制品、半制品为典当物的被称为起浮典当,应当到典当人的住所地的工商部分去挂号。
建立典当的房子能够租借吗
现已建立典当的房子能否进行租借呢?
典当权与租借权是房子所有权人的权力,房子所有权人将已典当房子租借的,租借合同有用,但租借权不能对立典当权。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说》第六十六条规则:“典当人将已典当的产业租借的,典当权完成后,租借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典当人将已典当的产业租借时,假如典当人未书面奉告承租人该产业已典当,典当人对租借典当物形成承租人的丢失承当补偿职责;假如典当人已书面奉告承租人对该产业已典当的,典当权完成形成承租人的丢失,由承租人自己承当。”可见,后建立的承租权对先建立的典当权无对立力,典当权人完成权力时能够不考虑租借现实的存在,租借联系关于受让人无约束力。
一起应当留意,租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租借合同有用,因为典当权人行使典当权致使承租人不能行使承租权的,承租人能够据此建议违约请求权。两边当事人有约好的在外。
不能典当的不动产有哪些
根据我国《担保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则,下列不动产是不能作典当的:
1、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的不动产;
2、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具有留念含义的建筑物;
3、已被依法布告列入拆迁规模的房地产;
4、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的不动产;
5、产权联系不清或有争议的产业;
6、来自整体共有人书面赞同的不动产;
7、未获得合法权证的违法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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