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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无法过户怎么办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8 04:36

核心内容:从签定房子生意合同到买方拿到房子产权证期间,假如卖方成心隐秘房子已被法院查封的现实,或许在过户手续处理过程中,因卖方原因导致房子生意生意无法持续实行下去,即便买方现已缴付了首期款并实践入住。下面由房产法令咨询的小编以及法令问题咨询的小编联合为您介绍不能处理房产证的处理方法,期望能对您有所协助。
《物权法》第14条规则:“不动产品权的建立、改变、转让和消除,按照法令规则应当挂号的,自记载于不动产挂号簿时发作效能。”所以,房子生意合同签定后产权未进行改变挂号的,不发作所有权搬运,在法令上依然以为卖方是房子的产权人,买方仅对房子享有债务,法院依然有权查封卖方的房子。
假如卖方成心隐秘房子生意已被约束或许将要被约束的现实,导致买方无法处理过户挂号,无法完成购房意图时,买方可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规则,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决、决议查封或许以其他方法约束房地产权力的房地产,不得转让。假如已签定生意合同的,该生意合同无效,两边相互返还已付产业,补偿丢失。买方要求卖方补偿的经济丢失,包含直接丢失和预期可得利益丢失(注:预期可得利益丢失主要是指房价涨跌丢失)。
关于房价涨跌丢失的确认,法院规则可参照以下方法:
(一)、两边洽谈确认的,从其约好;
(二)、两边不能洽谈确认的:
(1)原则上可对比最相相似房子的商场成交价(首先是同幢相同楼层及房型;其次是相邻幢同楼层及房型;再次是相同区域内房子)与生意合同成交价之差确认房价涨跌丢失;
(2)无最相相似房子对比的,可通过专业组织评价确认房价涨跌丢失。确认丢失的时刻点应从保护守约方的利益动身,以守约方的恳求为根底,结合合同约好的实行期限届满之日、违约方的违约行为确认之日以及审理中房子的涨跌状况等,合理确认。
最终,守约方丢失的确认还应归纳考虑守约方的履约状况、违约方能预见的因房子价值涨跌而发作的丢失以及两边是否已采纳必要措施,防止丢失扩展等要素。
在二手房生意过程中,买方应要求卖方加速生意节奏,尽早合作处理房子过户手续;而且选用安全的房款交割方法,使用本市各区、县生意中心的二手房生意资金监管渠道,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力。假如在房子过户中发作法院查封状况,应要求卖方供给担保,将被查封房子置换出来,赶快处理过户,防止经济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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