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应该是贷款前备案还是放完款后备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01 04:37商品房要是存案的话那么一般情况下这个房子便是归于自己的了,在存案后一般都是不能更改的了,那么这个商品房存案是在借款前仍是在借款后进行存案的呢。听讼网小编经过你的问题带来了以下的法律知识,期望对你有协助。
商品房应该是借款前存案仍是放完款后存案
是在处理借款之前存案,由于处理借款需求供给实在、有用地购房合同,没有存案的购房合同是不能处理借款手续的。
商品房预售合同存案,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了《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和预挂号通知单后,在与承购人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30日内,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向项目统辖规模的房产交易管理部分请求处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存案手续。
商品房存案根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人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分和土地管理部分挂号存案。”
2、《城市房地产开发运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商品房预售合同签定之日起30日内,到商品房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分和担任土地管理作业的部分存案。”
3、《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定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分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分处理商品房预售合同挂号存案手续。”
商品房处理程序
房地产开发企业
应当自联机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市或许区、县房子行政管理部分请求预售挂号
1、网上打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一式四份(两边当事人已签字或盖章);
2、网上打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签约证明和预售挂号请求书;
3、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担任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各一份;
4、国有土地运用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买受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包含:
(1)买受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的复印件;买受人为外省市自然人的,还需提交《暂住证》或《作业居住证》的复印件;
(2)买受人为法人或其他安排的,提交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赞同该法人、其他安排建立的文件、法定代表人或担任人身份证明;
(3)向境外(含港、澳、台)自然人、法人或其他安排预售商品房的,还需提交涉外项目国家安全检查赞同文件;
(4)预售已被典当的商品房,还需提交典当权人赞同预售的资料。
6、凡境外个人(含港澳台侨个人)购买商品房的,须供给:
(1)、港澳人员提交有用的《港澳人员交游大陆通行证》和《港澳居民身份证》、华裔提交有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驻在国长时间居留身份证件、台湾居民提交有用的《台湾居民交游大陆通行证》,港澳台个人和华裔还需提交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出具的《境外个人在境内居留情况证明》或北京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出具的《台湾同胞在京购买多套商品房介绍信》。
(2)、外国个人提交有用的护照和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出具的《境外个人在境内居留情况证明》。
(3)、各国驻华大使馆、各国际安排驻华代表组织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人员提交外交部赞同其购房的照会。
以上便是相关答复,商品房在进行存案的时分一般情况下都是借款之前就会进行存案了,商品房在进行存案后,那么就能够说是这个房子便是自己的了,在存案后然后银行进行放贷给你的。有法律问题的话能够咨询听讼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