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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有哪些相关法律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26 18:39
工程竣工查验方面的法令、法规没有要求建造单位有必要在规划、消防、环保、煤气等专项查验合格后,才干安排对工程的竣工查验。
法令咨询:
建造工程竣工查验的法令有哪些?
律师答复: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自1995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二十七条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规划、施工,有必要契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标准。
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查验合格后,方可交给运用。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修建法》自1998年3月1日起实施
第六十一条交给竣工查验的修建工程,有必要契合规则的修建工程质量标准,有完好的工程技术经济材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有国家规则的其他竣工条件。
修建工程竣工经查验合格后,方可交给运用;末经查验或许查验不合格的,不得交给运用。
相关法令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修建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则
第五十七条修建规划单位对规划文件选用的修建材料、修建构配件和设备,不得指定生产厂、供货商。
第五十八条修建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担任。
修建施工企业有必要依照工程规划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工程规划的修正由原规划单位担任,修建施工企业不得私行修正工程规划。
第五十九条修建施工企业有必要依照工程规划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好,对修建材料、修建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查验,不合格的不得运用。
第六十条修建物在合理运用寿数内,有必要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
修建工程竣工时,房顶、墙面不得留有渗漏、开裂等质量缺点;对已发现的质量缺点,修建施工企业应当修正。
第六十一条交给竣工查验的修建工程,有必要契合规则的修建工程质量标准,有完好的工程技术经济材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有国家规则的其他竣工条件。
修建工程竣工经查验合格后,方可交给运用;未经查验或许查验不合格的,不得交给运用。
第六十二条修建工程实施质量保修准则。
修建工程的保修规模应当包含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装置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保修的期限应当依照确保修建物合理寿数年限内正常运用,保护运用者合法权益的准则确认。详细的保修规模和最低保修期限由国务院规则。
第六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修建工程的质量事故、质量缺点都有权向建造行政主管部门或许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检举、指控、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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