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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侵权案例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09 03:47
产品质量往往是咱们最忧虑的问题,但当产品出现问题时,咱们该怎么索赔,产品问题又该怎么确认。这一系列问题都是咱们可能会碰到的。所以听讼网小编为您整理了下面的事例,期望对我们有所协助。
产品质量侵权事例
一、案情简介A公司申请了一项关于轻型干粉灭火棒的实用新型专利,专利授权后,该公司得知B公司也在出产同类型灭火棒,且其产品结构特征与A公司专利完全相同,A公司遂向B公司宣布正告信,要求B公司中止侵权,B公司回函称被指控的侵权产品仅是该公司一个新产品开发计划中的试制产品,现在正在研发中,因而不构成侵权。半年后,A公司从市场上购得B公司出售的干粉灭火棒,将其分化后得知,本来B公司宣称的新产品实际上是将A公司专利的“活塞上的通气孔”改成“活塞边际与筒壁之间的通气空隙”,从产品全体技能计划来看,这种改善无实质性内容,归于同等替代,遂向法院申述,恳求法院判令B公司中止侵权,补偿丢失。B公司辩称,我公司制作的被控侵权产品与A公司的专利不同,恳求法院判令驳回A公司的诉讼恳求。法院经审理查明如下现实:A公司实用新型专利的独立权力要求为:一种轻型干粉灭火棒,由筒身、喷套、阀体、钢瓶、顶针、后盖塞组成,其特征在于筒身内有一带孔的活塞。B公司出产的被控侵权物的首要结构特征:筒体、顶针、钢瓶、喷套、阀体、后盖塞、活塞,其特点是活塞上不带孔,其与筒体之间归于空隙合作。
二、审判法院经审理以为,B公司出产的被控侵权物的外型、结构、原理、成效根本上落在A公司专利的权力维护规模之内,所不同的是,专利产品筒身内有一带孔的活塞,被控侵权产品的筒身内活塞不带孔,从字面上看结构有所不同,但它们的功用和发作的作用都是使高压气体冲开依附在活塞上的柔性膜,使干粉从喷嘴喷出。当灭火棒不作业时,两种产品的活塞与筒身之间都处于过盈合作状况,一起都是用了绷簧助推活塞以到达最佳作用。所不同点是在作业状况时A公司的专利产品是高压气体会集在活塞中心孔喷出冲击干粉,被告B公司的产品是高压气体通过活塞与筒壁的空隙喷出。因而两种产品在原理、功用上都相同,一起B公司出产的产品与A公司的专利产品比较在简化结构、下降出产成本等方面也没有实质性打破。因而判令B公司中止出产侵权产品,并补偿A公司的丢失10000元。三、分析1、关于同等准则同等准则在我国专利侵权诉讼实践中早已被使用,但直到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才在《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则》[(2001)法释字第21号]中第一次对同等准则作出了清晰的规则。该规则第十七条:“专利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所称的“创造或许实用新型专利权的维护规模以其权力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说权力要求”,是指专利权的维护规模应当以权力要求书中清晰记载的必要技能特征所确认的规模为准,也包含与该必要技能特征相同等的特征所确认的规模。”该条清晰规则将专利侵权所适用的维护规模不只包含掩盖专利权力要求书中所记载的技能特征,还扩展到与权力要求书中所记载的技能特征同等的技能特征,即同等特征。所谓同等特征,是指与所记载的技能特征以根本相同的手法,完成根本相同的功用,到达根本相同的作用,而且本范畴的一般技能人员无需通过创造性劳动就可以联想到的特征。2、本案是否适用同等准则在依据同等准则判别专利侵权时,中心问题是要判别被控侵权的技能计划与专利权力要求维护的技能计划之间的差异是否对错实质性的;或许说两种技能计划的可互换性是否为所属范畴的一般技能人员所知晓,所发作的作用关于所属范畴的一般技能人员来讲是否是清楚明了的。本案中,虽然两种灭火棒的技能特征从字面上看结构有所差异,专利产品筒身内有一带孔的活塞,被控侵权产品的筒身内活塞不带孔,但,它们之间的差异对错实质性的,当灭火棒不作业时,两种产品的活塞与筒身之间都处于过盈合作状况,一起都是用了绷簧助推活塞
以到达最佳作用。虽然在作业状况时A公司的专利产品是高压气体会集在活塞中心孔喷出冲击干粉,被告B公司的产品是高压气体通过活塞与筒壁的空隙喷出,但,两产品的功用和发作的作用都是使高压气体冲开依附在活塞上的柔性膜,使干粉从喷嘴喷出,因而,两产品在原理和功用上都相同,即以根本相同的手法,完成根本相同的功用,到达根本相同的作用,且关于所属范畴的一般技能人员无需通过创造性劳动就可以联想到的特征”。所以,B公司的行为侵犯了A公司的专利权。3、在专利侵权诉讼中适用同等准则应留意的几个问题(1)专利权维护规模的扩展不宜笼统地以该权力要求的同等物来确认,而须依据权力要求书中清晰记载的必要技能特征的同等特征进行确认。即同等准则有必要落实到权力要求的各项详细技能特征上,而不能适用于创造创造的全体。考试大编辑整理(2)同等准则的适用有必要是被控侵权产品的特征与专利权力要求书中清晰记载的技能特征在手法、功用和作用三个方面都没有实质性差异,而是简略的替换或许改换。这是确认构成同等的客观规范。因而,有必要将同等技能特征逐个与被替代的技能特征进行比照,并作出确认。比照成果假如到达了三个根本相同,便成为适用同等准则的一个重要条件。(3)同等特征是本范畴的一般技能人员无需通过创造性劳动就可以联想到的特征,这是确认构成同等的片面规范。所谓一般技能人员,是一个笼统的概念,应当以侵权发作期间该专利所属范畴的均匀常识水平为规范衡量,是指具有该技能范畴中的一般常识和才能的技能人员,既不是该范畴的技能专家也不是不明白技能的人。它要求审判人员或许从事技能鉴定的技能人员应以所属技能范畴一般技能人员的眼光分析判别技能计划或技能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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