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转让避税是否可行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2 08:21
在我国土地的所有权是不能进行生意的的,而土地的使用权是能够生意的,土地使用权分为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两种使用权买卖的方法是不一样的,但都需求缴税,那么土地使用权转让避税是否可行?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一、土地使用权转让避税是否可行
土地使用权转让根本没有合理避税的空间。由于土地使用权转让首要触及一下税费:
营业税:
(1)转让已完结土地前期开发或正在进行土地前期开发,但没有进入施工阶段的在建项目,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中“转让土地使用权”项目征收营业税。余额计税5%
(2)转让已进入建筑物施工阶段的在建项目,按“出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全额计税5%
土地增值税:增值额*税率
印花税:产权搬运书据,合同金额*万分之五总而言之,土地使用权及其附着建筑物的转让,触及的税款与你获得土地的本钱以及出售的金额直接相关。而这两个数字都为实践发作数字,是不行改动的现实。所以根本不具有税收谋划的空间。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
处理买卖鉴证程序
1、买卖中心接到买卖请求资料后,对两边的买卖行为进行验证、审阅,契合转让条件的上报市国土资源局批阅,同意后由买卖中心掌管买卖两边签定《买卖成交确认书》和《转让合同书》。
2、受让方按合同规则缴付地价款和政府有关税费;
3、地价款交齐后,买卖中心将买卖资料移送市国土资源局,受让方按有关要求处理土地使用权的登记手续,核发土地使用证。
处理揭露买卖程序土地使用权买卖的前期工作
1、请求转让方凭有关权属证明资料到买卖中心提出转让请求;
2、对改动用处的或规划条件的,需报市规划部分同意;
3、买卖中心初审后,报市国土资源局同意;
4、同意后,买卖中心与委托人签定委托合同,并对买卖底价、买卖条件等进行确认。
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
(一)以出让方法获得的土地使用权
房地产项目转让时,应当契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则的转让房地产的条件。
要按照出让合同约好,现已付出悉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获得土地使用权证书,这是出让合同建立的必要条件,也只要出让合同建立,才答应转让;
(二)以划拨方法获得的土地使用权
应契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则,其间规则了以划拨方法获得的土地使用权在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时应具有的条件。
关于以划拨方法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项目,要转让的条件是必须经有同意权的人民政府批阅。经审查除不答应转让外,对准予转让的有两种处理方法:第一种是由受让方先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则交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才干进行转让;第二种是能够不处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而转让房地产,但转让方应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作其他处理。
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一、土地使用权转让避税是否可行
土地使用权转让根本没有合理避税的空间。由于土地使用权转让首要触及一下税费:
营业税:
(1)转让已完结土地前期开发或正在进行土地前期开发,但没有进入施工阶段的在建项目,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中“转让土地使用权”项目征收营业税。余额计税5%
(2)转让已进入建筑物施工阶段的在建项目,按“出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全额计税5%
土地增值税:增值额*税率
印花税:产权搬运书据,合同金额*万分之五总而言之,土地使用权及其附着建筑物的转让,触及的税款与你获得土地的本钱以及出售的金额直接相关。而这两个数字都为实践发作数字,是不行改动的现实。所以根本不具有税收谋划的空间。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
处理买卖鉴证程序
1、买卖中心接到买卖请求资料后,对两边的买卖行为进行验证、审阅,契合转让条件的上报市国土资源局批阅,同意后由买卖中心掌管买卖两边签定《买卖成交确认书》和《转让合同书》。
2、受让方按合同规则缴付地价款和政府有关税费;
3、地价款交齐后,买卖中心将买卖资料移送市国土资源局,受让方按有关要求处理土地使用权的登记手续,核发土地使用证。
处理揭露买卖程序土地使用权买卖的前期工作
1、请求转让方凭有关权属证明资料到买卖中心提出转让请求;
2、对改动用处的或规划条件的,需报市规划部分同意;
3、买卖中心初审后,报市国土资源局同意;
4、同意后,买卖中心与委托人签定委托合同,并对买卖底价、买卖条件等进行确认。
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
(一)以出让方法获得的土地使用权
房地产项目转让时,应当契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则的转让房地产的条件。
要按照出让合同约好,现已付出悉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获得土地使用权证书,这是出让合同建立的必要条件,也只要出让合同建立,才答应转让;
(二)以划拨方法获得的土地使用权
应契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则,其间规则了以划拨方法获得的土地使用权在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时应具有的条件。
关于以划拨方法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项目,要转让的条件是必须经有同意权的人民政府批阅。经审查除不答应转让外,对准予转让的有两种处理方法:第一种是由受让方先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则交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才干进行转让;第二种是能够不处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而转让房地产,但转让方应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作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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