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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宣告婚姻无效的请求权的行使期限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5 05:58

关于宣告婚姻无效的请求权的行使期限,《婚姻法》没有规则,可是根据《婚姻法解说(一)》第8条规则,“当事人根据《婚姻法》第10条规则向法院请求宣告婚姻无效的,假如请求时法定无效婚姻景象现已消失,法院不予支撑。”可见,当事人请求宣告婚姻无效的,必须在法定事由消除之前提出。此外,《婚姻法解说(二)》第5条规则:“夫妻一方或许两边逝世后一年内,生计一方或许好坏关系人根据婚姻法第10条规则请求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条所规则的请求权人行使宣告婚姻无效请求权的一年期限应为除斥期间,不发生间断、中止、延伸之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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