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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省属国有企业改制基本操作程序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24 11:45

一、改制立项
经省属国有企业变革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现场办公审定变革改制总体计划的厅局、行管办、集团公司(总公司)所属企业,按省属国有企业变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省国企变革办)批复的详细的变革改制方式进行改制,不再另行立项。其他企业均须独自制定变革改制总体计划,恳求改制立项,清晰变革改制方式、股权设置等。企业凭变革改制总体计划批复或立项批复恳求处理审计、财物评价(含土地)等有关手续。
二、制定改制计划
(一)制定改制计划权限
企业改制计划由改制企业国有产权持有单位制定,也可由其从省国资委中介机构备选库中挑选并托付中介机构制定,或托付所属改制企业(向本企业经营管理者转让国有产权的企业、国有参股企业和改制为非国有企业的企业在外)制定。
(二)企业改制计划内容
企业改制计划由主件和有关附件(首要包含员工分流安顿计划、土地使用权处置计划、财物处置计划等)组成。不同类型企业改制计划的详细内容如下:
1、工厂制企业改制为公司制企业。改制计划应包含:企业基本状况,改制条件及方针根据,财物负债状况及处置方法,员工安顿方法,改制成本费用核算及资金来历,新公司组成状况(包含股权设置)及改制后企业发展规划,施行过程,恳求处理的问题等。附件包含:改制立项赞同文件,清产核资、财政审计和财物评价成果(包含公示定见),省国资委核准或存案文件;土地使用权处置计划及省疆土部分出具的审阅定见,员工分流安顿计划及省劳作保证部分出具的审阅定见,财物处置计划及省国资委的批阅定见,债权债务处置计划;公司名称预挂号,公司规章,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需公司发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证明,发起人协议书;企业员工大会或职代会对员工安顿计划的表决抉择,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定见书等。
2、公司制企业增资扩股。改制计划应包含:企业基本状况,新增股东基本状况及出资额度,扩股后新的股本结构及份额,改制成本费用核算及资金来历,公司发展规划等。附件包含:新增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资信证明,土地使用权处置计划及省疆土部分的审阅定见,员工分流安顿计划及省劳作保证部分出具的审阅定见及职代会抉择(非国有控股企业),财物处置计划及省国资委的批阅定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定见书等。
3、股权、产权转让。改制计划应包含:企业基本状况,受让方基本状况,转让产权、股权的数量及价格,改制成本费用核算及资金的来历,转让收入组织,转让后的股本结构及份额,企业的发展规划等。附件包含:受让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资信证明,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关于赞同产权、股权转让的抉择,土地使用权处置计划及省疆土部分审阅定见,员工分流安顿计划及省劳作保证部分出具的审阅定见及职代会抉择(非国有控股企业),财物处置计划及省国资委的批阅定见,转让合同,新公司规章,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定见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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