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审查须知哪些方面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1 08:04一、检查当事人两边是否具有主体资格
(一)租借人是否具有主体资格
租借人是否具有租借房子的主体资格,直接关系到合同的效能问题,所以应予以充沛注重。主要从以下三方面来检查:
1、租借人为自然人的,是否具有彻底民事行为能力,检查其居民身份证或户口薄;租借人系法人或其他安排的,是否依法建立,检查其营业执照,看其是否年检并进行必要的工商查询。
2、租借人是否享有租借房子的实体权力
(1)房子转租的:是否经租借人赞同,是否有租借人赞同转租的书面证明资料。
(2)共有房子租借的:是否经其他共有人赞同,是否有其他共有人赞同租借的书面证明资料。
(3)托付或署理署理租借的:房子所有权人是否与租借房子产权证上的称号共同,是否经所有权人赞同或授权,是否有所有权人赞同或授权租借的书面证明资料。
(4)房子的所有权人:租借人是否与租借房子产权证上的称号共同,必要时到房子管理部分查询。
(二)承租人是否具有主体资格
检查承租人是否具有合法的身份,如暂住人口承租房子的,必经持有公安机关核发的暂住证;法人或其他安排的,必经持有合法有用的营业执照。
特别留意:《城市私有房子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则:“机关、集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不能租借或变相租借城市私有房子。如因特殊需要有必要租借,须经县以上人民政府赞同。”
二、检查房子是否存在制止租借的景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则:“住所用房的租借,应当实行国家和房子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则的租借方针。租借房子从事出产、经营活动的,由租借两边洽谈议定租金和其他租借条款。”
依据《城市房子租借管理办法》第六条:“有下列景象之一的房子不能租借:
(一)未依法获得房子所有权证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决、决议查封或许以其他方法约束房地权力的;
(三)共有房子未获得共有人赞同的;
(四)权属有争议的;
(五)归于违法修建的;
(六)不符合安全规范的;
(七)已典当,未经典当权人赞同的;
(八)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分有关规则的;
(九)有关法令、法规规则制止租借的其他景象。”
三、检查房子的租借用处与政府赞同的规划用处是否共同
这点主要是看房子的产权证,检查其用处是住所用房仍是经营性用房。假如合同约好的租借用处与政府赞同的规划用处不共同,须报规划部分赞同。
四、检查房子的位于地址、面积、结构、装饰情况、隶属设备和设备情况
1、房子结构
2、租借面积的计算方法(使用面积仍是修建面积)
3、必需写明租借房子实践所在的得当方位
上述1-3的检查,主要是检查与房子产权证所做的挂号是否共同。
4、假如有新装饰或添设隶属行动办法、设备,应检查合同是否清晰租借期满时怎么处理,若合同提早免除或停止时又应做何处理。
5、检查房子交给时隶属行动办法和设备的情况(最好以制造附件的构成加以清晰),对隶属行动办法、设备能否撤除、改建或许添设,租借期满交还时的具体要求。
6、检查租借人是否赞同承租人对房子进行装饰或改造,假犹满意那么装饰或改造的前提及装饰或改造的标准是什么。
7、合同中最好应清晰现有的房子装饰情况,避免发作胶葛无据可依,一起应尽量清晰房子交还时对装饰的要求。
五、检查租借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则:“租借期限不能超越二十年。超越二十年的,超越部分无效。”
应严厉细心检查合同的起租日,一起留意有无在必定期限内免租的约好及是否有标明装饰期内免租的约好。
应严厉细心检查合同的起租日,一起留意有无在必定期限内免租的约好及是否有标明装饰期内免租的约好。
六、关于其他条款的检查
1、补葺条款:检查补葺职责是否清晰
2、转租条款:检查是否答应承租人转租及转租的条件
3、保险条款:检查是否投保大众职责险或第三者职责险、保险费用担负
4、合同的改变与免除:检查是否对己方当事人较为有利
5、违约职责条款:检查是否显失公正,对已方会不会有较大的晦气影响
6、免责条款:检查免责的规模
7、争议处理条款:检查统辖约好是否正确、有用,挑选诉讼的,有无违背级别统辖、专属统辖的规则,挑选裁定的,裁定委员会的称号是否准确无误
8、存案条款:检查由谁向房子管理部分实行存案的责任及存案费用的担负。
七、检查租金、租借确保金和有关费用及付出方法、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