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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别事实婚姻和同居关系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7 13:22
发问:
你好,请问契合法定的成婚的本质条件,且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已废弃)施行前就现已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才归于现实婚姻。其他的未办理成婚登记的男女联系,不管是否以夫妻名义日子、大众是否认为是夫妻,或许是否举办过婚礼,都归于同居联系。怎么差异现实婚姻和同居联系呢?
西藏律师回答:
依据我国现行法令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则,未办理成婚登记同居日子的男女联系结合构成的联系可分为两种:一是现实婚姻,二是同居联系。
契合法定的成婚的本质条件,且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已废弃)施行前就现已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才归于现实婚姻。其他的未办理成婚登记的男女联系,不管是否以夫妻名义日子、大众是否认为是夫妻,或许是否举办过婚礼,都归于同居联系。
区别现实婚姻和同居联系应该留意以下几点:
榜首,1994年2月1日后同居的,且契合成婚本质条件的,两边能够也应当去补办成婚登记,补办成婚登记的,视为合法婚姻,不归于同居联系。且婚姻的效能能够追溯到两边同居期间,从两边具有成婚的法定条件时起算。
第二,1994年2月1日前两边开端同居日子,可是1994年2月1日后才到达法定成婚条件的,也视为同居联系,不能认定为现实婚姻。
第三,相同具有成婚的本质条件,且以夫妻名义共同日子,是否归于现实婚姻彻底以1994年2月1日为分界线,之前的归于现实婚姻,之后的归于同居联系。
第四,1994年2月1日后,尽管不供认现实婚姻,但依据相关司法解释,有爱人与别人同居,且以夫妻名义的,依然构成重婚,应以重婚罪科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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