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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规定的土地使用类型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05 05:19
我国幅员辽阔,土地资源丰富,不同的土地在不同的当地,不同地段不同口岸有着不同的用处,可是关于详细的品种归属信任咱们的了解并不多,那么究竟国家规则的土地运用类型有哪些呢,听讼网小编就相关问题给出了以下主张,期望能够回答您的困惑。
一、国家规则的土地运用类型有哪些
按用处区分,能够区分为国有农用地、建造用地,国有未利用地一般不确定运用权人。
其间,依据《土地管理法》和《农村土地承揽法》的相关规则,国有农用地能够依法承揽给单位或许个人,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关于国有建造用地,国家能够将经过划拨、出让、租借、作价出资或许入股等方法,依法确定给单位或个人运用。
与此相对应,单位或个人获得的国有建造用地运用权,依据获得方法的不同,可分为国有划拨建造用地运用权、出让国有建造用地运用权、承租国有建造用地运用权和作价出资(入股)国有建造用地运用权。
二、国有土地运用权划拨与划拨土地运用权
国有土地运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同意,在土地运用者交纳补偿、安顿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给其运用,或许将土地无偿交给运用者运用的行为。国有土地运用权划拨有必要依法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同意,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向用地单位或个人颁布《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和《建造用地同意书》。国家关于划拨用地规模有严厉约束,《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54条明确规则:“建造单位运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运用方法获得;可是,下列建造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同意,能够以划拨方法获得: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动力、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四)法令、行政法规规则的其他用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3条规则:“下列建造用地的土地运用权,确属必需的,能够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同意划拨: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动力、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四)法令、行政法规规则的其他用地。
关于土地用处的类型咱们需要做以上了解,国家对土地的区分类型是有必定的规范的,什么地段区分为工业用地,商业用地,仍是其他用地非常重要,既是对环保问题的注重,也是推进经济杰出开展的办法,假如您有任何法令问题,欢迎到听讼网进行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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