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乐场所玩耍时却受伤了,该如何做好人身损害赔偿呢
来源:听讼网 2018-12-21 16:55当今市场竞争激烈,我们为缓解工作压力经常会去游乐园玩耍,在玩耍的同时如何保障自身权益,则显得尤为重要。在线法律咨询带你看看如何对待这种事情呢?
在前一段时间,张飞通过购买套票进入成都阳光公司所属的某陆地乐园玩耍。下午18时许,张飞在园内乘坐“疯狂迪斯科”项目时受伤。张飞受伤后被送往成都市温江区人民医院住院治疗。而就在去年的时候,四川某司法鉴定所出具法医学鉴定意见书认为:被鉴定人张飞的伤残等级评定为九级。“疯狂迪斯科”游乐设施系杨多多投资经营,人身损害赔偿有几个人知道呢?成都阳光公司与杨多多系场地租赁关系。当然了这里也是有一些规定之类的,对乘坐游某的范围及年龄进行了限制,同时对乘坐姿势等进行了提示。那么成都阳光公司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杨多多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听讼网胡金叶律师认为,成都阳光公司作为大型游乐场所的管理者及经营者,杨多多作为“疯狂迪斯科”游乐设施的实际经营者,应保障游乐设施不存在安全隐患,保障游某在游玩过程中的人身安全。“疯狂迪斯科”游乐设施刺激性强,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对于游玩的主体、游玩过程中的行为均有特定的要求,根据经营游乐场所及游乐设施的要求,游乐设施的经营者需要进行安全告知。我们应该也知道一点,在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规定,张飞在乘坐游乐设施受伤,成都阳光公司作为乐园的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对张飞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杨多多作为“疯狂迪斯科”游乐设施的实际者,应与成都阳光公司一并对张飞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案例往往都是来自于生活,不像童话故事般显现,所以生活中还有很多需要注意的地方,更应该像在线法律咨询网说到的那样,合适的把握好自身的权益。(法律咨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