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产权转让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11 08:32有企业产权转让,应当严厉依照《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办理暂行办法》的规则施行。在企业改制的实践中,因为许多企业仍然沿袭以往国有财物办理体制规划改制计划,改制计划没有操作性。为了使拟改制企业清晰国有企业产权转让的根本程序,标准操作,本文特指出国有企业产权转让的根本程序:
一、产权转让的根本程序
(一)书面抉择
1.施行项目可行性剖析和研讨。
2.依照内部决策程序进行审议,并构成书面抉择。
(1)国有独资企业的产权转让,应当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
(2)国有独资公司的产权转让,应当由董事会审议;没有建立董事会的,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
(3)触及员工合法权益的,应当听取职代会的定见,对员工安顿等事项应当经职代会讨论通过。
(二)清产核资
1.转让方安排清产核资
此景象适用于转让方具有控股位置的景象:
(1)依据清产核资成果编制财物负债表和财物移送清册。
(2)托付会计师事务所施行全面审计(包含对转让标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施行离任审计)。
2.同级国有财物办理部门安排进行清产核资
此景象适用于转让所出资企业国有产权导致转让方不再具有控股位置的景象,并托付社会中介组织展开相关事务。
(三)财物评价
1.托付具有相关资质的财物评价组织施行财物评价。
2.评价陈述须经核准或许施行存案,关于转让企业国有产权导致转让方不再具有控股位置的,应当报经本级人民政府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