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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应如何取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26 02:54

土地运用权应怎么获得
获得国有土地运用权。依据《土地管理法》第2条5款规则:“国家依法施行国有土地有偿运用准则,但国家法律规则范围内划拨土地运用权在外。”可见,国有土地运用权最基本的获得方法为有偿运用和无偿划拨两类。有偿获得国有土地运用是指国家将必定期限内的土地运用权提供给单位和个人运用,而土地运用者一次或分年度向国家交纳土地运用费的行为。《土地管理施行法令》第29条规则:“国有土地有偿运用的方法有三种,一是国有土地运用权出让。二是国有土地运用权租借。三是国有土地运用权作价出资或入股。”无偿获得国有土地运用权主要是土地运用权的划拨。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2条规则,土地运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同意,在土地运用权着交纳补偿、安顿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给其运用,或许将土地运用权无偿交给给土地运用者运用的行为。按照该规则获得土地运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还有规则外,没有运用期限的约束。依据这必界说,获得划拨土地运用权实际上分为两种状况:一种是土地运用者先交纳对原土地所有人或运用人的补偿、安顿等费用后,国家将土地交给其运用;另一种状况是国家将国有土地运用权无偿交给给土地运用人。
获得农人团体土地运用权。依据土地用处的不同分为有偿获得和无偿获得两种景象。无偿获得土地运用权有两种方法:一是家庭联产承揽方法,二是契合运用宅基地条件并获得同意运用宅基地方法;家庭即农户,只要团体经济安排的农户才具有犁地的承揽权、宅基地的运用权。有偿获得土地运用权有两种方法:一是本团体经济安排的农户或农人个人,非本团体经济安排以外的企业、安排或公民个人经过其他土地承揽方法获得团体犁地、荒地的运用权;二是经过协议获得团体建造用地运用权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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