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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土地使用权有哪些主要特征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21 05:58

划拨土地运用权主要特征有哪些?
公益意图
划拨土地运用权只适用于公益事业或国家重点工程项目。对此《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3条清晰只要下列建造用地才能够适用划拨方法获得土地运用权:
(1)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2)国家重点扶持的动力、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
(3)法令、行政法规规则的其他用地。
从上述规则来看,在准则规划上,我国现已将划拨土地运用权定位在公益事业和国家重点工程建造上。
行政行为性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2条规则,“土地运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同意,在土地运用者交纳补偿、安顿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给其运用,或许将土地运用权无偿交给给土地运用者运用的行为。”
无偿性
划拨土地运用权直接由政府的同意行为发生,在交纳征用补偿安顿费后即可获得土地运用权,不需求向国家交纳出让金和签定任何合同。仅仅需求进行挂号以确认土地运用权的规模并标明获得划拨土地运用权。
无期限性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2条规则,“按照本法规则以划拨方法获得土地运用权的,除法令、行政法规还有规则外,没有运用期限的约束。”土地运用权是有期限的,住宅用地70年,到期后有偿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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