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出让人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04 14:24因为土地的产权是归于国家或许集体所有的,所以土地的产权是不能生意的,土地能生意的只要运用权,土地运用权出让的方法有许多,那么土地运用权出让人是什么,土地出让的方法有哪些?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一、土地运用权出让人是什么,土地出让的方法有哪些
土地运用权出让人是指什么
国有土地运用权出让人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运用权在必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运用者,由土地运用者向国家付出土地运用权出让金的行为人。
土地运用权出让的方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国有土地运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北京市有关法规的规则,国有土地运用权出让一般有以下三种方法:
1、协议出让
协议出让,是指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作为土地所有者的代表,与选定的受让方商量用地条件及价款,达成协议并签定土地运用权出让合同,出让土地运用权的方法。
2、投标出让
投标出让,是指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作为土地所有者的代表向多方土地运用者宣布投标约请,在规则的期限内,由契合条件的单位以书面形式投标,竞投该宗土地的运用权,投标小组经过对标书的评判,择优确认土地运用者的土地出让方法。 一般是指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以协议方法将国有土地运用权在必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运用者,由土地运用者付出土地运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3、拍卖出让
拍卖出让,是指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的代表或其托付的拍卖人,在指定的时刻和地址安排契合条件的国有土地运用权有意受让人参与,就拟出让地块揭露叫价竞投,按“价高者得”的准则,确认土地运用者的出让方法。
二、国有土地转让的根本方法
(1)作价出资(入股)。是国家以必定年期的国有土地运用权作价,作为出资投入改组后的新设企业,该土地运用权由新设企业持有,能够按照土地管理法令、法规关于出让土地运用权的规则转让、租借、典当。现在,选用此方法的主要是在境外上市的股份制企业。
(2)授权运营。国家根据需求,能够必定年期的国有土地运用权作价后授权给经国务院同意建立的国家控股公司,作为国家授权出资组织的国有独资公司和集团公司运营管理。
(3)转让。是指土地运用者将土地运用权再搬运的行为,包含出售、交流和赠与。据国土资源部计算,1993年至2000年,全国共转让土地1096271宗,面积242934公顷;2000年土地转让宗数比1993年添加415591宗,年均添加59370宗,土地转让面积添加41349公顷,年均添加5907公顷。
(4)租借。是土地运用者作为租借人将土地运用权伴随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借给承租人运用,由承租人付租借金的行为。据国土资源部计算,1993年至2000年,全国共租借土地1397319宗,面积147861公顷;2000年土地租借宗数比1993年添加254948宗,年均添加36421宗数,租借面积添加26366公顷,年均添加3767公顷。
(5)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同意,在土地运用者交纳补偿、安顿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给其运用,或许将国有土地运用权无偿交给给土地运用者运用的行为。据国土资源部计算,1993年至2000年,全国共划拨土地1702157宗,面积708962.99公顷;2000年划拨土地宗数比1993年削减6406宗,年均削减915宗,面积削减9181公顷,年均削减1312公顷。
(6)出让。即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国有土地运用权在必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运用者,由土地运用者向国家付出土地运用权出让金的行为。据国土资源部计算,1993年至2000年,全国共出让土地825228宗,面积为350751.9公顷;2000年出让土地宗数比1993年添加24674宗,年均添加3525宗,面积比1993年削减14293公顷,年均削减2042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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