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判断租房合同的效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20 15:17现在很多人外出打工时都会挑选用租房子的方法来处理自己的住宿问题,在租房子的时分租借人和承租人之间是要签定一份的。合同的签定有利于保证两边之间的利益,但并不是任何一份租房合同都是具有法令效能的。下面我们就跟听讼小编一起来看看该怎样判别租房合同的效能吧。
租借人和承租人就房子租借的租金、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达到一致意见后,就建立了。建立后的合同有无法令效能,主要看以下四个方面:
(一)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规则。
即租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有有用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约束民事行为能力人,或租借人是否为房子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权人等。
(二)房子是否为法令法规制止租借。
只需法令法规不制止租借的房子,都可以依法租借。
(三)房子租借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
在实践中,有些房子租借合同约好房客逾期付出租金、水电费等的滞纳金按每日2%核算。从法令来说,这种约好因滞纳金过高有失公正,归于可吊销条款。还有一种常见的景象是,有人用租来的房子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若事实,则在租借人明知或应当知道的情况下,这样的租借合同均是无效的,不受国家法令保护,租金依法没收。
(四)是否进行过挂号存案。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子租借管理办法》及本市的租借法规均规则,租借当事人应向房产管理部门处理挂号存案手续。在实践中,对未挂号存案的租借合同是否有用有两种观念,一种以为合同是无效的,另一种以为租借合同依然有用,但不具有对立第三人的效能。
当事人在检查租房合同的效能的时分,可以从上述四方面进行检查,假如其间一项不符合法令规则的话,那么该租房合同的效能便是存在问题的,这样必定会对两边当事人的利益形成晦气的影响。期望听讼小编收拾的内容可以对您有所协助,感谢你的阅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