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土地和抵押土地使用权有何区别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26 15:57
土地运用权人将土地典当后,并不损失转让权,但在转让土地运用权时,应奉告典当权人。
法令咨询:
典当土地和典当土地运用权的差异在哪里?
律师回答:
1、土地典当是指土地运用权人在法令答应范围内,在不搬运土地占有的情况下,将土地运用权作为债款的担保;当债款人不实施债款时,债款人有权依法处置该土地运用权并优先受偿处置所得的价款。2、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则:依法获得的房子所有权连同该房子占用范围内的土地运用权,能够设定典当权。只不过划拨土地运用权须经疆土部分同意,现在该同意手续与典当挂号手续合二为一。3、依据《担保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则,下列产业不得典当:(一)土地所有权;(二)犁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运用权,但本法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则的在外;(三)校园、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意图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备、医疗卫生设备和其他社会公益设备;(四)所有权、运用权不明或许有争议的产业;(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产业;(六)依法不得典当的其他产业。
相关法令知识:
土地运用权典当的条件及准备工作
1、土地运用权典当有必要以初始土地挂号作为条件,收取土地运用证。
2、以划拨、租借、入股方法获得的土地运用权,有必要连同地上建筑物一起典当。以出让方法获得的土地运用权,能够典当。
3、土地运用权典当应当进行地价评价。
(1)以出让方法获得的国有土地运用权,由典当人托付具有土地评价资历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价,评价成果由典当权人认可并经疆土管理部分承认后,发放承认文件,并同意典当;
(2)以划拨、租借、入股方法获得的国有土地运用权可按不同的用处、性质实施差额典当,由典当人托付具有土地评价资历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价,评价成果经土地管理部分承认,发放承认文件并同意典当,核定出让金数额后,由典当人和典当权人签定典当合同。
4、典当人向土地管理部分申领《典当答应证》。土地管理部分在《典当答应证》上应依据不同的用地性质规则该宗地典当率,最高典当金额。一起在《典当答应证》上注明“本证仅作为能够典当之证明,在借款,典当协议签定后,应到疆土部分处理典当挂号,未经挂号的典当行为无效”这一限制性条款。
法令咨询:
典当土地和典当土地运用权的差异在哪里?
律师回答:
1、土地典当是指土地运用权人在法令答应范围内,在不搬运土地占有的情况下,将土地运用权作为债款的担保;当债款人不实施债款时,债款人有权依法处置该土地运用权并优先受偿处置所得的价款。2、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则:依法获得的房子所有权连同该房子占用范围内的土地运用权,能够设定典当权。只不过划拨土地运用权须经疆土部分同意,现在该同意手续与典当挂号手续合二为一。3、依据《担保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则,下列产业不得典当:(一)土地所有权;(二)犁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运用权,但本法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则的在外;(三)校园、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意图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备、医疗卫生设备和其他社会公益设备;(四)所有权、运用权不明或许有争议的产业;(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产业;(六)依法不得典当的其他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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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运用权典当的条件及准备工作
1、土地运用权典当有必要以初始土地挂号作为条件,收取土地运用证。
2、以划拨、租借、入股方法获得的土地运用权,有必要连同地上建筑物一起典当。以出让方法获得的土地运用权,能够典当。
3、土地运用权典当应当进行地价评价。
(1)以出让方法获得的国有土地运用权,由典当人托付具有土地评价资历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价,评价成果由典当权人认可并经疆土管理部分承认后,发放承认文件,并同意典当;
(2)以划拨、租借、入股方法获得的国有土地运用权可按不同的用处、性质实施差额典当,由典当人托付具有土地评价资历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价,评价成果经土地管理部分承认,发放承认文件并同意典当,核定出让金数额后,由典当人和典当权人签定典当合同。
4、典当人向土地管理部分申领《典当答应证》。土地管理部分在《典当答应证》上应依据不同的用地性质规则该宗地典当率,最高典当金额。一起在《典当答应证》上注明“本证仅作为能够典当之证明,在借款,典当协议签定后,应到疆土部分处理典当挂号,未经挂号的典当行为无效”这一限制性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