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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每天工作6.5小时,每周工作7天,我的未休休息日可以算为每周一天吗?法院不支持法定节假日三倍加班费与周日工作的休息日加班费,我应该如何维权,期待各位律师给予我的答复

湖北省-武汉市 劳动争议 2026-09-04 11:48:08
用户:130*****257
律师回复(2)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45人

    回复于2026-09-04 11:55:57

    1、每天6.5小时乘7天共45.5小时,超过每周40小时标准。休息日没休,应安排补休或付200%加班费,不能简单折算成“每周一天”就算了。 2、法院不支持法定节假日三倍和周日加班费,得看判决理由。如果你实行的是标准工时制,节假日上班必须付300%,周日加班的休息日加班费也不能免。若判决确实有误,要抓住上诉期及时上诉,错过可申请再审。 3、维权建议:保存好排班表、考勤记录、工资条、加班审批单等证据,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对裁决不服,15日内向法院起诉。别拖,时效很重要。

  • 朱绵绵律师

    月帮助26人

    回复于2026-09-04 13:02:27

    一审判决不支持,先上诉,不要过了上诉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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