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帮助1162人
回复于2026-09-02 22:49:49
公司无期限停工,你们有权等复工或解除,但公司让签离职单再给一千块,这种做法不太对劲。后面拿更多补偿还签保密协议,说明这里面有猫腻。 1、签了离职单等于你自己同意走人,再想反悔很难。除非能证明当时是被骗、被逼的,比如有录音、聊天记录。 2、补偿金该按工作年限算,一年一个月工资,一千块大概率低于法定标准,这个差额能主张。 3、其他人拿得多还保密,本身就说明补偿标准不公平,建议别管保密协议,直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按法定标准补差额。 4、越快动手越好,别拖过一个月。
月帮助42人
回复于2026-09-03 02:10:33
你好。建议立即重新搜集证据进行劳动仲裁
月帮助820人
回复于2026-09-03 08:36:01
如果经济补偿金不符合法律规定,可以要求增加。
月帮助499人
回复于2026-09-03 10:43:53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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