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新新农村建设改善村容村貌这种情况属于公益拆迁吗?2013年的协议应该是走民事诉讼去确认合同无效吗?并且责令市镇府作出安置补偿方案

湖北省-武汉市 拆迁安置 2026-08-17 09:59:43
用户:158*****637
律师回复(3)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23人

    回复于2026-08-17 10:06:18

    1、新农村建设改善村容村貌,一般属于公共利益项目,但必须看是否有合法征收审批手续,不能仅凭村委或镇政府说了算。 2、2013年协议如果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可以走民事诉讼确认合同无效,但你要注意诉讼时效,不能拖太久。 3、要求市政府作出安置补偿方案,属于行政行为,不能直接民事诉讼,应当先向市政府书面申请履行补偿职责,逾期不答复或答复不满意,再提起行政诉讼。 建议:收集当年协议、征收文件、房屋情况等证据,先就协议效力起诉,同时申请市政府依法作出补偿方案,两条路并行。

  • 周一律师

    月帮助826人

    回复于2026-08-17 10:06:55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补偿安置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当事人可以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096人

    回复于2026-08-17 16:21:52

    这类项目一般不属于法定的公益拆迁,2013年的协议如果存在违法违规情形,你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起诉要求确认协议无效,同时另行主张合法的安置补偿权益。律师经验丰富,有较多胜诉案例,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相关咨询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158*****637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