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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武汉市政集团公司下面项目部干了八年,没给我交过社保,节假日和平时加班都不给加班费,只有工资什么福利都没有,这次为了辞退我,以我在工地捡费钢筋头卖为由,说我盗切公司财产以这为由不发拖欠我的工资,不给补尝,要这些他就报案,我一个农民工不懂法看您有么好的建意!!!

湖北省-武汉市 劳动争议 2026-06-17 01:01:05
用户:151*****003
律师回复(5)
  • 吴亮律师

    月帮助890人

    回复于2026-06-17 01:05:17

    这种情况确实很让人头疼,不过别担心,你还是有办法解决的。 首先,关于社保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公司有义务为你缴纳社保,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公司补缴。 其次,加班费方面,如果公司安排你加班却不支付加班费,这也是违法的。你可以收集加班证据,比如加班通知、工作记录等,然后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 最后,关于辞退和工资问题,公司不能无故辞退你且不发工资。如果公司以你捡钢筋头卖为由辞退你,你需要证明这是正常行为,不是盗窃。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总之,遇到这种问题,不要害怕,要勇敢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周一律师

    月帮助741人

    回复于2026-06-17 08:07:21

    工资问题可通过12348,12333,12309电话咨询。

  • 刘蓉律师

    月帮助538人

    回复于2026-06-17 11:52:46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陈彬彬律师

    月帮助206人

    回复于2026-06-17 14:48:19

    您好,社保可以向人社局投诉要求补缴。加班费等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37人

    回复于2026-06-17 17:00:28

    公司不缴社保、不付加班费已经违法,以盗窃为由不发拖欠工资也缺乏合法依据,你先收集工资流水、考勤、劳动关系证明等证据,在1年内向武汉项目部所在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免费申请仲裁,主张拖欠的工资、8年工龄的违法辞退赔偿金、加班费,同时可向社保部门投诉要求补缴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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