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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快递员,派送途中因低头看手机没看路撞到行人,车辆无牌,投保了太平洋非机动车三者险。现伤者只起诉我个人,我不想追加公司怕得罪老板,也无经济能力赔偿。请问:我只追加保险公司可行吗?即便保险拒赔,是否仍由公司承担赔偿?我这种分心驾驶属于重大过失吗?我没钱法院会如何执行,会不会通知或牵连父母?伤者为50岁男性,因本次事故造成左臀部挫伤伴血肿、全身多处软组织挫擦伤,住院治疗5天,无骨折、无手术,无伤残,医嘱休息2周

广东省-中山市 交通事故 2026-04-18 02:35:39
用户:172*****383
律师回复(3)
  • 龚永青律师

    月帮助134人

    回复于2026-04-18 05:46:13

    可以追加,是否承担责任需要结合保险合同,以及法院认定。你好,在的,可以点击头像与我一对一详细沟通,提供处理思路。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032人

    回复于2026-04-18 08:18:09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规定,你在派送途中撞人属于执行工作任务,应由公司承担侵权责任。你可追加保险公司,由其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赔偿。即便保险拒赔,也通常由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你低头看手机驾驶的行为,可能构成重大过失,但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若你没钱赔偿,法院会查你名下财产并依法执行,如无财产可执行会终结本次执行,后续发现财产可恢复执行。一般不会通知或牵连父母,除非存在财产混同、父母自愿承担等特殊情况。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326人

    回复于2026-04-18 08:59:52

    你好,联建议追加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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