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正月十四下午四点左右,我老婆在取快递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判定受伤者无责任,事后经县医院检查无骨折,然后太平保险公司赔偿2000元,而且保险公司说以后互不追究,当时我们认为是软组织挫伤也就答应了保险公司,可过了两天伤者还是疼痛难忍,于是又来医院检查,其结果为骨折,需要手术治疗,之后我又联系保险公司,他们的回复是以前我已同意互不追究,请问我该怎么办?谢谢!

河北省-石家庄市 其他 2021-03-05 19:48:56
用户:159*****348
律师回复(4)
  • 回复于2021-03-05 19:55:55

    对于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无效。

  • 回复于2021-03-05 19:55:57

    如果这种情况你已经明确的跟对方讲过户不追责,是不能予以赔偿的

  • 曹磊律师

    月帮助25人

    回复于2021-03-05 19:56:51

    如果是前面的交通事故造成的伤害,那么可以依法主张,的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 回复于2021-03-06 09:22:56

    你好,这个可以继续要求保险公司赔偿的,协商不成起诉对方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159*****348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