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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小孩读初二,学校分小学部和初中部,在学校上体育课期间,在初中部沙坑玩耍挖坑,小学部上体育课的同学玩躲迷藏跑到初中部沙坑摔倒了,导致面部擦伤,请问学校有责任吗

湖北省-武汉市 其他 2026-01-17 14:52:09
用户:136*****251
律师回复(4)
  • 曹光顺律师

    月帮助147人

    回复于2026-01-17 14:53:06

    你好,学校没有尽到管理职责,学校应当承担责任的。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290人

    回复于2026-01-17 14:54:40

    学校是有一定责任的。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学校对在校学生有教育管理和安全保障义务。学生在学校受伤,学校需根据过错程度承担责任。1、学校应加强管理,避免不同年级学生在体育课期间交叉活动,防止类似事件发生。2、建议家长先与学校沟通,协商赔偿事宜,如医疗费、护理费等合理费用。3、若协商不成,可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反映,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248人

    回复于2026-01-17 15:26:03

    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若学校未对学生进行必要安全教育、沙坑等场地设施存在安全隐患,或教师在负有管理职责期间未制止危险行为等,学校应承担相应责任。若学校已尽到教育、管理和保护义务,则无需担责。

  • 回复于2026-01-17 18:55:20

    学校有一定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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