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4日公司与我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因分期付款和合同条款内不保证按期付款,并且让员工放弃其他权益和追诉权益的条款,合同也不让我拿走和拍照,我没有签字。
经过多次协商
12.19日公司再次与我协商,同意分期6期为5期。合同条款不变。我说我做了体检,要等体检报告出来。
于是公司给我安排了待岗处理。发了待岗邮件,和通知书。我回复不同意,并坚持在上班。
今天领导跟我沟通,言语间从让我柔和一点沟通到威胁我最后什么也得不到,赔了夫人又折兵。
湖北省-武汉市
劳动争议
2025-12-23 2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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