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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老师怀孕了,十二月底的预产期,被园所告知私立园没有产假,五险也断缴,临近预产期算自动离职,想问下这种情况应该怎么维权

安徽省-合肥市 其他 2025-11-03 20:44:03
用户:180*****174
律师回复(8)
  • 曹光顺律师

    月帮助2381人

    回复于2025-11-03 20:45:16

    你好,这个不合法的 ,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处理,不要主动离职。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632人

    回复于2025-11-03 20:51:06

    园所做法违法,劳动者生育享受不少于98天产假,且单位不能因女职工怀孕解除劳动合同,也应正常缴纳社保。可先与园所协商,要求按规定给予产假、补缴社保并恢复劳动关系。协商不成,可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流水、怀孕证明等证据,去当地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园所支付产假工资、补缴社保、恢复劳动关系或支付违法解除的赔偿金。

  • 韩瑞律师

    月帮助615人

    回复于2025-11-03 21:05:08

    这种情况下属于无理由辞退,劳动仲裁离职要求经济赔偿金和生育津贴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424人

    回复于2025-11-03 21:12:01

    您好,申请劳动仲裁。。

    律师回复2025-11-03 21:12:08
    这个属于违法行为。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317人

    回复于2025-11-03 21:24:07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2071人

    回复于2025-11-03 23:30:00

    这个是不合法的,不存在说私立幼儿园不存在产假的说法,如果对方非法解雇,可以仲裁主张非法解雇的赔偿金

  • 周一律师

    月帮助812人

    回复于2025-11-04 07:35:55

    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妇联,工会举报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315人

    回复于2025-11-04 11:48:17

    这种情况属于用人单位违法侵害孕期女职工权益。根据《劳动法》规定,女职工在孕期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且应依法享受产假。该老师可收集劳动合同、怀孕证明等证据,先与园方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园方恢复劳动关系、补缴五险并给予产假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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