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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比如我在一家公司做了七八年了,现在公司说给我转个岗位,但是要先办理离职,然后再办理入职,这样我觉得不合理,请问公司可以这样操作吗

广东省-惠州市 劳动争议 2025-10-31 17:56:07
用户:180*****166
律师回复(6)
  • 曹光顺律师

    月帮助2065人

    回复于2025-10-31 17:56:59

    你好,这个不合法的,建议你拒绝。

  • 韩瑞律师

    月帮助614人

    回复于2025-10-31 17:59:20

    这种情况下不能主动离职,逃避经济补偿金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1622人

    回复于2025-10-31 18:40:03

    不可以,这样你的工龄就断了,然后他可以辞退你,没有赔偿,明确拒绝,如果对方坚持调岗,你可以提被迫离职,要求支付补偿金N,如果对方表示辞退,你可以要求支付你辞退赔偿金2N,具体可以私信联系指导你怎么做,可以代写文书准备资料仲裁。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251人

    回复于2025-10-31 20:24:00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劳动合同需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公司未经协商一致,单方面要求通过 “离职再入职” 的方式调岗,属于规避劳动合同变更的法定程序,是不合法的,你有权拒绝。若双方协商一致,也应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而非解除原合同后重新建立劳动关系。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211人

    回复于2025-10-31 20:44:54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曹娇律师

    月帮助111人

    回复于2025-10-31 23:14:36

    原则上公司内部转岗不需要办理离职,具体你先了解清楚情况,避免自己利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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