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17层楼的住宅,四楼业主将335平原一梯四户全部打通,隔成了10个,10个卫生间,再加上六个水泥台子高与25公分,在没有取得,任何原设计单位或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的方案,擅自变更。改造房屋主体结构,因没有到四百平。所以我们的城管部门不用建筑,规划,图纸跟施工许可,可是我们去挡案管调去的结构平面竣工图他们不用。现在执法部门也不想管,就让我们自己去做安全鉴定去起诉。四楼业主在没有提供任何的合法手续这么大规模的改造合法吗?执法部门除了说他没有拆承重墙。就让我们去做安全鉴定。
湖北省-武汉市
工程建筑
2025-10-23 19: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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