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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于2025-10-21 20:47:22
根据《民法典》相关司法解释,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若父母未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该出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因此,若你妈妈能证明首付是其个人积蓄且明确仅赠与你和妹妹,房产又登记在你和妹妹名下,那么首付部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无需分割给继父。为确保房产只属于你们,可让你妈妈与你和妹妹签订赠与协议,明确首付是对你们的个人赠与并公证,同时保留好出资凭证。 顺手给个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有什么不明白的也可以继续对我进行追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