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在庭审笔录中约定房子以后过户给孩子,法官认为在本案中无法处理,对该房屋的处理意见仅作为双方内部约定,在调解笔录中予以固定,庭审笔录均已签字。该房屋未在调解书中作以处理,请问离婚后可以要求分割吗?

天津市 婚姻家庭 2025-10-16 22:11:07
用户:133*****011
律师回复(4)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093人

    回复于2025-10-16 22:15:02

    虽然庭审笔录约定房子过户给孩子,但法官表明仅作内部约定且未在调解书处理。离婚后可以要求分割该房屋,因为此约定未正式生效,房产分割未最终确定。解决方案是先和对方协商分割,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对该房屋进行分割,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依法裁判。

  • 周一律师

    月帮助798人

    回复于2025-10-17 09:05:25

    如果双方同意可以进行分割,如果一方不同意以调解书为准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063人

    回复于2025-10-17 09:32:23

    离婚后一般不可以要求分割该房屋。庭审笔录中约定房子过户给孩子,此约定具有法律约束力,若不存在法定可撤销事由,如孩子严重侵害赠与人权益等,该房屋应视为孩子财产,不应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617人

    回复于2025-10-17 10:49:29

    你好!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另案起诉要求分割。

相关咨询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133*****011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