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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庭审笔录中约定房子以后过户给孩子,法官认为在本案中无法处理,对该房屋的处理意见仅作为双方内部约定,在调解笔录中予以固定。该房未在调解书中作以处理,请问离婚后可以要求分割吗?

天津市 婚姻家庭 2025-10-16 22:04:13
用户:133*****488
律师回复(5)
  • 曹光顺律师

    月帮助848人

    回复于2025-10-16 22:05:19

    你好,离婚后可以要求分割房产。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093人

    回复于2025-10-16 22:10:01

    可以要求分割。虽然庭审笔录约定房子过户给孩子且法官称本案不处理,仅作为内部约定在调解笔录固定,调解书未处理该房,但这并不影响离婚后对房屋进行分割。因为该约定未产生实际物权变动效力。解决方案是先和对方协商分割,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对该房屋进行分割处理。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063人

    回复于2025-10-17 09:32:32

    离婚后一般不可以要求分割。庭审笔录中约定房子过户给孩子,该约定具有法律约束力,若不存在可撤销情形,房产应视为孩子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能分割。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003人

    回复于2025-10-17 09:47:46

    调解书没有确定的,只能重新分割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617人

    回复于2025-10-17 10:49:47

    你好!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另案起诉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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