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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正在与章光廷及其控制的公司(包括“浙江方胜众合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等)陷入一场复杂的纠纷中,对方的一系列违法行为已对我造成持续的经济损失与精神压力。我已尽可能收集了多项关键证据,但因对方行为恶劣且身处异地,我在法律程序上感到困惑和无助。现将案情与证据系统整理如下,恳请您为我提供专业的战略指导和下一步的行动方案。 一、 案件核心:对方的系列违法行为 1. 报复性与违法排班: · 因与对方产生商业争议,对方开始利用其优势地位对我进行系统性报复。 · 具体手段包括:制定违法的排班制度、无理克扣或拖欠工资、以及持续下达非法的“罚款”(上月已

北京市 劳动争议 2025-10-09 23:4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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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7)
  • 曹光顺律师

    月帮助455人

    回复于2025-10-09 23:44:20

    你好,你们是劳动关系吗?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2294人

    回复于2025-10-09 23:58:33

    这种情况,建议您准备好劳动仲裁申请书、你的身份证复印件、企业信息截图、证据材料,直接去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主张。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237人

    回复于2025-10-10 08:08:01

    建议你这边说的更详细一些,给你进行分析

  • 周一律师

    月帮助786人

    回复于2025-10-10 08:49:04

    你的问题描述不够清楚,请补充有关信息或点击我头像私信联系或电话咨询下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907人

    回复于2025-10-10 09:11:26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1546人

    回复于2025-10-10 09:59:50

    仲裁要求公司支付你被拖欠的工资,因此离职的补偿金,还可以思考是否存在以下情形,被辞退的双倍赔偿金,没签署合同的双倍工资,以及处理社保问题,点击头像可以图文咨询,可以把证据发给我帮你整理材料起诉,私信详细沟通以追回款项。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724人

    回复于2025-10-10 10:12:16

    你可先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查处违法排班、克扣拖欠工资及非法罚款行为;同时,若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可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流水、排班记录、罚款凭证等证据,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主张支付拖欠工资、返还非法罚款等;若涉及商业争议相关侵权,可根据证据情况,向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顺手给个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有什么不明白的也可以继续对我进行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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