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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节我在去贵州的路上追尾一辆轿车,当时交警说我的全责,后来保险公司以对方联系修车的,现在对方叫我付精神损失费,他说国庆节没有出去耍倒,这种事什么办?

重庆市 交通事故 2025-10-09 21:01:46
用户:181*****618
律师回复(6)
  • 韩瑞律师

    月帮助629人

    回复于2025-10-09 21:04:38

    这种情况下不用理会对方,无理要求

  • 曹雨诺律师

    月帮助32人

    回复于2025-10-09 21:04:59

    对方有受伤吗?车子损坏情况怎么样?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907人

    回复于2025-10-09 21:12:18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须支付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身份资料。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2294人

    回复于2025-10-09 21:37:46

    没有造成人员伤残的话,是不存在精神损失费的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237人

    回复于2025-10-10 08:19:09

    对方如果没有受伤,就不存在什么精神损失费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724人

    回复于2025-10-10 10:16:24

    一般情况下,若追尾仅造成车辆损坏,未对对方造成人身严重伤害,对方主张精神损失费通常不会得到支持。你可先与对方及保险公司协商,说明情况,若协商不成,对方起诉,你可积极应诉,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定是否需赔偿及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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