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帮助2974人
回复于2025-10-07 12:14:56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协议离婚不成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身份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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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于2025-10-07 12:16:27
法律上并无 “离婚费” 这一概念。男方仅以转账记录要求你支付三十万,需看这些转账的性质,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正常处分或赠与性质,且不存在可撤销情形,男方无权要求返还。若其要求无法律依据,你可以拒绝,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顺手给个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有什么不明白的也可以继续对我进行追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