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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女方,男方之前一直拖着不给我离婚,然后去民政局办理了离婚需要一个月冷静期,眼看马上到日子了,男方给我要三十万离婚费,就是他把所有的转账记录都加起来了,但是我花的钱,没有记录

河北省-保定市 婚姻家庭 2025-10-07 12:13:37
用户:180*****829
律师回复(5)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895人

    回复于2025-10-07 12:17:00

    法律上并无 “离婚费” 这一概念。男方仅以转账记录要求你支付三十万,需看这些转账的性质,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正常处分或赠与性质,且不存在可撤销情形,男方无权要求返还。若其要求无法律依据,你可以拒绝,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顺手给个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有什么不明白的也可以继续对我进行追问。

  • 韩瑞律师

    月帮助632人

    回复于2025-10-07 12:30:08

    夫妻之间没有这种补偿,起诉离婚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2366人

    回复于2025-10-07 14:10:38

    离婚能够协商一致的签署离婚协议直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即可。 如果不能协商一致签署离婚协议的,准备民事起诉状、双方身份信息、证据材料,直接去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974人

    回复于2025-10-07 17:14:09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协议离婚不成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身份资料。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671人

    回复于2025-10-09 23:31:44

    首先,离婚冷静期到了,若他要三十万离婚费不合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正常花费,不应在离婚时要求返还。若他仅以转账记录相加索要,没有法律依据。你可先和他协商,表明这些是共同生活支出不应返还。若协商不成,可去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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