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出生于1977年,女。于2021年与男方离婚,孩子2005年出生,当时离婚协议双方各分一套分别在通州区(男方所有)与海淀区(我所有)的两套房产,协议规定男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每个月五千元直到孩子大学毕业。但男方一直还一直居住在我与孩子海淀的房子中,与我们同居。2025年8月起,男方拒绝支付孩子所有的生活费用,我因失业后缺少生活费想要出租海淀房产,男方也拒绝搬离,并且在婚姻存续期间和婚姻结束后同居期间多次对我与孩子实行家庭暴力(语言与心理上的),对我与孩子的心理造成极大危害。我与男方多次协商无果,并且我缺少生活的费用,我想请问如果诉讼我应该走哪些途径,诉讼的费用大致是多少,可否申请法律援助减少
北京市
婚姻家庭
2025-10-06 06:54:38
用户:185*****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