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本人年龄十九岁男方十七岁双方未婚处于同居状态本人于2022年8.31日发现怀孕然后双方达成共识不要孩子在2022年9.16日做了人流手术手术费是男方付的,本人做完人流手术后发现男方不照顾我不关心我于是我提出了分手并要求男方支付我五千元的生活费用,截止到2022年10.9日男方共转了一千八百元,现在男方妈妈的意思是不想支付我剩下的生活费,我与男方同居期间男方从未交过房租水电生活费用都是我在开销男方从未支付一分钱
河南省-信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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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09 09: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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