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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25年9月退伍的义务兵,曾在新疆阿勒泰地区五类艰苦边远地区服役21个月,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二类艰苦边远地区服役三个月,退役后应享受艰苦边远地区补助,然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声称艰苦边远地区他们只认西藏,因为涉及金额较大,所以希望能咨询一下相关政策

上海市 侵权维权 2025-10-03 21:41:39
用户:189*****475
律师回复(1)
  • 时龙律师

    月帮助5616人

    回复于2025-10-04 06:17:21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工作的通知》,服役部队驻地在艰苦边远地区(如新疆等)的义务兵家庭可适当增发家庭优待金。同时,《上海市加强新时代征兵工作的意见》提到对到西藏等高原艰苦地区服现役的给予相关优待,但未明确排除其他艰苦边远地区。你有权依据相关政策,向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申请享受在新疆艰苦边远地区服役对应的补助,并要求其按照国家规定重新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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