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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9月20日在我爱我家中介租赁了一套北京市西城区的房子,约定10月16日起租,半年一付,租期一年,签约当日已向我爱我家支付中介费,房东支付押金,后续收到中介发送的房产证,此房类型为“按经济适用房管理”,经咨询北京住建部门,此类房屋不能出租,想主张合同无效,退还中介费及押金

北京市 合同纠纷 2025-09-23 20:05:09
用户:157*****617
律师回复(3)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029人

    回复于2025-09-23 20:08:56

    按经济适用房管理的房屋若确不能出租,合同可能因违反规定而无效。你可先和我爱我家及房东协商,说明情况,要求退还中介费和押金。若协商不成,搜集住建部门咨询记录、合同、付款凭证等证据,向法院起诉主张合同无效,要求返还费用。保留好沟通记录,以便维权。

  • 时龙律师

    月帮助6274人

    回复于2025-09-24 10:26:21

    根据相关规定,未取得完全产权的 “按经济适用房管理” 房屋不得出租,你可依据《民法典》关于合同无效的规定,主张租赁合同无效,并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要求中介退还中介费、房东退还押金。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613人

    回复于2025-09-24 14:14:30

    你好!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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