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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老师,请问一下在便利店工作了19个月,老板提前15天和我说生意不好让我走人,未签合同未交社保,也不给赔偿,可以拿到补偿金吗,有每天工作打卡记录,但没有工资表

浙江省-绍兴市 劳动争议 2025-09-20 08:44:37
用户:159*****645
律师回复(7)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607人

    回复于2025-09-20 08:47:55

    可以拿到补偿金。未签合同,自入职第二个月起你能主张11个月双倍工资。没交社保可向社保部门反映要求补缴。老板提前15天辞退属违法解除,你工作19个月能获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工作打卡记录可证明劳动关系。你可先和老板协商,协商不成去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权益。

  • 时龙律师

    月帮助6247人

    回复于2025-09-20 09:04:35

    可以拿到补偿金。用人单位未签合同,你可主张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双倍工资差额,未交社保可要求补缴,老板以生意不好为由辞退你属于违法辞退,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你可凭打卡记录等证据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544人

    回复于2025-09-20 10:04:24

    可以要求补缴社保和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 周一律师

    月帮助804人

    回复于2025-09-20 10:51:19

    未签合同超过一年,按无固定期限合同处理,可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社保问题只能向人社部门举报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615人

    回复于2025-09-20 12:13:51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100人

    回复于2025-09-20 13:00:04

    这种情况,建议您准备好劳动仲裁申请书、你的身份证复印件、企业信息截图、证据材料,直接去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主张。

  • 林均律师

    月帮助8人

    回复于2025-09-20 13:03:56

    银行流水就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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