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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要解散了,昨天和我聊赔偿,总终是以给我多算20天左右的工资作为赔偿。我在这家公司工作了一年多。然后昨天签了一式两份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但是还没盖章,我也没有收到另一份,今天可以去重新沟通协商,并且要求离职当天发放工资吗?

江苏省-南京市 劳动争议 2025-09-18 09:12:05
用户:151*****811
律师回复(8)
  • 王红梅律师

    月帮助226人

    回复于2025-09-18 09:13:06

    可以,只要公司还没盖章,协议就没有生效,你可以再与公司协商。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442人

    回复于2025-09-18 09:16:57

    可以去重新沟通协商并要求离职当天发工资。工作一年多,仅多算20天工资赔偿可能不合理,按《劳动合同法》,一般应补偿一个半月工资。协议没盖章没给你一份,说明还没完成流程。你可和公司说明法律规定,争取合理赔偿,同时提出离职当天结清工资。若协商不成,可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 刘建伟律师

    月帮助171人

    回复于2025-09-18 09:20:40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时龙律师

    月帮助6424人

    回复于2025-09-18 09:24:29

    可以去重新沟通协商。若解除劳动合同协议未明确约定生效以盖章为准,且双方已签字,协议可能有效,若存在显失公平等情形,可主张撤销后重新协商赔偿。若协议约定盖章才生效或不符合生效条件,你更有权重新协商。根据法律规定,公司解散时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工资,故你可要求离职当天发放工资。

  • 陈登燕律师

    月帮助21人

    回复于2025-09-18 09:32:30

    你好,可以要求重新协商,也可以要求离职当天发工资,你可以主张一个月的工资做经济补偿金,具体细节,可以私聊我给您解答,我是南京律师,有过类似案例经验。

  • 周一律师

    月帮助805人

    回复于2025-09-18 09:41:30

    法律规定,离职15天以内交接完毕。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655人

    回复于2025-09-18 11:44:51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103人

    回复于2025-09-18 19:54:39

    已经签署协议再主张比较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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