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帮助471人
回复于2025-09-12 12:46:05
您可以拒绝,如果合同明确约定是在金昌
月帮助4600人
回复于2025-09-12 13:04:10
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工作地点为金昌市,公司未经协商将你派往广西分公司,属于违约行为。你可先与公司协商,要求按原合同履行,协商不成可收集相关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权益。
月帮助2822人
回复于2025-09-12 14:10:05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月帮助2629人
回复于2025-09-12 16:49:43
那你这边可以拒绝,如果对方强制的话,可以要求赔偿
月帮助4910人
回复于2025-09-13 16:59:36
你和单位签的合同明确工作地点是金昌市,单位调你去广西分公司,你之前也明确拒绝,这属于单位单方面变更工作地点,违反合同约定。你可先和单位协商,要求按合同在金昌工作。协商不成,收集合同、拒绝去外地的沟通记录等证据,去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或给予相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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