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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金额 4200元 投诉问题类型 利用预付费(卡)形式侵害消费者权 益 投诉内容 2024年7月20日到店拍摄,实际拍 内容以及价钱与线上所说完全不符,花了1200拍摄后,于7.27日到店选底片,商家告知客户底片不送拍摄之前未告知相关信息,并提出新的套餐加三千元,选底片送下次拍摄,与我对接的翠翠也与她清楚沟通是先付2000选片修片,剩余的1000作为下次拍的定金,但商家以不付钱不给任何精修片为理由 强制要求履行他们做出的合同!我已说清楚协定的赠送下次拍是在我承认拍摄的质量以及产品之后,本人已取消赠予的拍摄以及费用支出,现要求商家退款1000元,商家以自己做的合同为由拒绝退款

山东省-临沂市 合同纠纷 2025-09-12 11:58:16
用户:183*****822
律师回复(4)
  • 时龙律师

    月帮助6790人

    回复于2025-09-12 11:58:43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商家未提前告知底片不送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以不付钱不给精修片强制要求履行合同属于强制交易,其拒绝退还 1000 元定金的格式条款可能无效,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退款。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178人

    回复于2025-09-12 12:03:28

    这种情况,您需要准备好民事起诉状、双方身份信息打印件(复印件)、证据材料,直接去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830人

    回复于2025-09-13 10:29:13

    你好!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

  • 吴亮律师

    月帮助6545人

    回复于2025-09-13 16:53:55

    商家在拍摄前未告知底片不送、强制客户履行合同的做法侵犯了消费者权益。您有权要求退款。建议先和商家再次协商,表明其行为违法,若协商不成,可向消协投诉。若还是无法解决,可收集合同、沟通记录等证据去法院起诉,要求商家退还1000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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