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金额 4200元
投诉问题类型 利用预付费(卡)形式侵害消费者权
益
投诉内容 2024年7月20日到店拍摄,实际拍
内容以及价钱与线上所说完全不符,花了1200拍摄后,于7.27日到店选底片,商家告知客户底片不送拍摄之前未告知相关信息,并提出新的套餐加三千元,选底片送下次拍摄,与我对接的翠翠也与她清楚沟通是先付2000选片修片,剩余的1000作为下次拍的定金,但商家以不付钱不给任何精修片为理由 强制要求履行他们做出的合同!我已说清楚协定的赠送下次拍是在我承认拍摄的质量以及产品之后,本人已取消赠予的拍摄以及费用支出,现要求商家退款1000元,商家以自己做的合同为由拒绝退款
山东省-临沂市
合同纠纷
2025-09-12 11:5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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