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帮助156人
回复于2025-09-11 09:56:04
有在单位上班,成立劳动关系单位的这种做法合法。
月帮助6990人
回复于2025-09-11 09:56:05
单方面取消补助可能违法。虽合同未明确规定,但以前一直支付的补助记录可作为事实约定,具有法律效应,单位未经协商一致单方面取消,违反了《劳动合同法》中变更劳动合同需双方协商一致的规定。同时,单位使用注册证书获利却不支付补助,若员工能证明单位有相关承诺或双方存在隐含的支付约定,可能违反民法的诚实信用原则,但具体需根据实际情况及证据来判定。
月帮助3171人
回复于2025-09-11 10:19:02
不支付补助属于违反劳动法,可以仲裁主张权利
月帮助3893人
回复于2025-09-11 11:47:34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月帮助6764人
回复于2025-09-11 21:48:34
以前支付补助的记录可作为事实约定,有一定法律效力。单位用注册证书获利却不支付补助,违反公平原则,可能违反民法。单位单方面取消补助虽合同未明确规定,但长期支付已形成习惯。可先和单位协商,要求恢复补助或给予合理补偿;协商不成,收集补助支付记录、证书使用证据等,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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