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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公司检查发现消火栓月检存在漏检。事后,作出处罚决定:认定我为“直接负责人”并开具罚单,认定秩序部经理承担“监管失职责任”。对此,我认为处罚存在权责倒挂,理由: 1. 消火栓月检工作属部经理的计划内职责(周计划工作记录可佐证),一直由其直接安排下属人员执行。 2. 我作为秩序部经理的下属消防主管(兼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我的核心职责是统筹项目整体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亲自执行消防水系统周期检测、风机月度测试、商铺消防月检及消防设备故障处理;负责消防改造图纸的审核与竣工验收;开展装修安全检查、员工消防培训及应急演练等。 同时,我不具备直接调动秩序部人员的权限。请问这事我是否应承担主责

湖南省-长沙市 公司法律 2025-09-09 18:53:23
用户:133*****469
律师回复(2)
  • 吴亮律师

    月帮助6935人

    回复于2025-09-09 18:57:55

    从你说的情况看,你不应承担主责。消火栓月检是秩序部经理计划内职责,由其安排下属执行,你核心职责是统筹整体消防安全管理,且无直接调动秩序部人员权限。解决方案是你可向公司提交周计划工作记录等证据,说明职责划分情况,与公司沟通重新认定责任,纠正权责倒挂的处罚决定。

  • 冯正式律师

    月帮助23人

    回复于2025-09-09 19:47:07

    你好,如果对行政处罚不服,可以申请复议或者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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