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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北京,工作二个月,没有拿到工资,也没有签劳动合同,现在,我该怎么办?

湖北省-武汉市 劳动争议 2025-09-04 09:15:38
用户:166*****734
律师回复(3)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718人

    回复于2025-09-04 09:21:39

    您好,您的问题属于劳动争议纠纷,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如果有需要帮助的,您可以一对一具体咨询,也可以打电话咨询。希望能帮到您。

    律师回复2025-09-04 09:21:51
    工资,双倍工资,都应该给您。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60人

    回复于2025-09-04 10:50:00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751人

    回复于2025-09-04 15:05:03

    你可以先收集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记录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然后与用人单位协商,若协商不成,可向北京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拖欠工资及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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