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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发生地: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 目前情况:物业起诉缴纳物业费 疑问:长期闲置未住人的房子物业费可不可以适当减免一部分,下房4年,未住人未装修,没有产生过水电,是否可以申请物业费减免 本人在外地无法到庭,找代理律师会有作用么,只需要减免一部分物业费,剩余全额补缴

辽宁省-沈阳市 其他 2025-09-04 03:29:14
用户:131*****570
律师回复(4)
  • 赵虹律师

    月帮助10人

    回复于2025-09-04 06:48:33

    你可以与对方协商,通常情况物业费是需要缴纳的

  • 林延东律师

    月帮助7人

    回复于2025-09-04 07:29:33

    你自己和物业公司协商即可一般可以协商缴纳一半物业费

  • 时龙律师

    月帮助6247人

    回复于2025-09-04 17:42:29

    根据沈阳市相关规定,业主因自身原因未入住的,可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适当减收基础服务费。你下房 4 年未住人未装修且无水电使用记录,若能提供有效空置证明,可据此向物业申请减免部分物业费。本人在外地无法到庭,委托律师代理出庭是有用的,律师可代表你参与诉讼,维护你的权益,但需向法院提交授权委托书等材料。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607人

    回复于2025-09-04 19:48:35

    长期闲置未住人的房子,物业费减免得看当地政策和合同约定,有些地方支持适当减免。你房子4年未住未装修没产生水电,可尝试和物业协商减免。若协商不成,找代理律师有作用,律师能帮你在法庭上争取权益。即便本人在外地无法到庭,让律师代理出庭说明情况争取减免部分物业费,剩余全额补缴,也有一定可能实现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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